近日,北京召开2007年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监管工作会议,会议总结了2006年的工作,部署了2007年的任务。
2007年,北京市建委将在建筑节能和建材监管方面,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:一是完善建筑节能和建材监管立法工作,修订《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》,明确民用建筑节能在立项、规划、设计、施工、验收、运行、改造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工作原则,明确有关企事业单位、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,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;二是建立建材监管联动机制。市建委与技术监督、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,在全市实施重点建筑材料品种监督抽检制度,建立不合格建材制定市场退出机制,建立建材供应企业诚信制度,将一批不能保证建设工程质量、安全、功能和浪费资源、污染环境的落后建筑材料清出北京建设市场,并重点加强对奥运场馆建设等重要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的监管,完善制度,加强抽检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;三是认真实施建筑节能和散装水泥“十一五”规划,制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计划与推进政策。建立从2007年到2010年既有非节能建筑改造的项目库;组织做好各区、县农民住宅建筑节能墙改示范项目;建立和完善本市建筑节能的统计制度。